海財經·證券導報2月22日訊(記者 洪佳佳)近日,海南省工信廳組織開展第二批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工作。企業根據自愿原則進行申報,2023年3月6日截止。
申報企業為在海南省市場主體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且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中小企業。
企業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進行線上申報,同時將紙質材料報送到屬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市縣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管理端,對企業自評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初審、實地抽查,并于2023年3月8日前將推薦文件等紙質文件一式一份報送海南省工信廳。海南省工信廳將組織專家對推薦的企業自評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審核、實地抽查、公示等。
據悉,從2023年度起,海南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認定,須從創新型中小企業中產生。此外,有效期內的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無需申報。
關鍵詞: 專精特新 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