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疫情過后,我們法律顧問服務調整方向也得以確定,歸納起來,我認為涉及如下七個方面的轉變:

1. 更主動地介入企業應收賬款的管理

我們需要更加主動地幫助企業建立完善的應收賬款管理制度,比如賬款預警機制,比如催收指引;并充當監督員,督促這些制度的落地執行。同時,還應當通過講座培訓等方式,幫助企業從證據搜集固定的角度,為可能的訴訟做好最充分的準備。

2. 更密切地關注各種各樣的融資政策

我們之前可能更多關注的是企業股權融資,而往往不太關心銀行的各類企業貸款政策、保理公司等經濟中介機構提供的債權融資方案,總認為這些業務是財務顧問的范疇。 往后,我們需要與企業財務主管一起,保持對這方面信息的關注,在企業需要時,為其增加幾個已經附帶了法律評估的融資選項。

3. 更專注地打磨主營業務方面的協議

短期內,企業會快速回歸到主營業務上來。我們有必要再次對主營業務進行梳理,而不是如從前一樣,協議來一個改一個。同時,我們需要結合前期的經驗教訓以及企業主的微創新想法,進一步完善系列協議模板,幫助企業抓住今年年底左右“報復式”消費的機遇。、

4. 更積極地處理非主營的凈虧損項目

參考03年非典結束后的情況,本次疫情之后,訴訟糾紛會增多。在幫助企業結束虧損項目方面,我們可以更積極。積極向企業主了解那些非主營的、只能產生負現金流的業務,并用律師的談判能力、專業知識,以最低的成本終止這些項目,讓顧問服務直接產生經濟價值。

5. 更深入地研究薪資結構和員工入股

幫助企業優化用工模式,可能是企業對顧問律師最大的需求。工資結構設計、員工以薪入股、長期股權激勵,這些都不應是企業主問到我們才介紹,而應該主動推薦,積極構思,主導或者參與設計,創造顧問服務的新賣點。

6. 更全面地掌握網絡電商的法律法規

為跟上企業“互聯網數字化”變革的步伐,我們需要更全面地掌握電子商務、數據安全、信息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研究平臺內經營者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熟悉“電子證據規則”。

7. 更持久地進行行業和產業鏈的研究

這是長遠目標。研究方向體現在:了解行業情況,了解行業龍頭企業的動向,并時常與企業主交流;清楚企業的主要供應商和客戶,并通過既有協議梳理出相互之間的交易模式和內容;修改、起草與這些企業的協議時,不再爭鋒相對,而是引導相互信賴與共贏。